永玥機車出租行-澎湖縣馬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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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47748892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翁沛玲

出資額(元):15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5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鎖港里1227-1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鎖港里1227-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鎖港里1227-1號1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4月13日 (西元2016-04-13)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4月13日 (西元2016-04-13)

永玥機車出租行經營業務項目

機車出租:從事7721細類以外運輸工具設備租賃,僅收取租金而不參與營運之行業,如機車、船舶及飛機等出租。

中古機車零售:從事全新及中古機車之專賣零售店。

機車零件、機車百貨零售:從事全新及中古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之專賣零售店。汽機車輪胎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農產品零售: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機車零售: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申請營業所在地為住宅區,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10目住宅區不得為汽車或機車俢理業。但從事汽車之清潔、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車輪定位、汽車電機業務或機車修業其設置地點面臨12公尺以上道路者,不在此限。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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