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屋彩繪家具工作室-高雄市苓雅區河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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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10296452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鄭明芳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河南路46號5樓之3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苓雅區福祥里河南路46號5樓之3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苓雅區河南路46號5樓之3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8年08月19日 (西元2009-08-19)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98年08月19日 (西元2009-08-19)

芳屋彩繪家具工作室經營業務項目

國產家用家具零售:從事家具之專賣零售店。廚具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其他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從事工程服務及其相關技術顧問之行業。測量及製圖服務亦歸入本類。

工業設計:從事產品之外觀、機構、人機介面等規劃、設計,以利產品之使用、價值及外觀達到最適化之行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藝術品諮詢顧問: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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