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鴻交通船-澎湖縣白沙鄉鳥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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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08196512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鄭有強

出資額(元):30,000

合夥人姓名:石龍耳

出資額(元):1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40,000

組織類型:合夥

地址:澎湖縣白沙鄉鳥嶼村212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白沙鄉鳥嶼村212號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白沙鄉鳥嶼村212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6年08月19日 (西元1987-08-19)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7年02月06日 (西元2018-02-06)

吉鴻交通船經營業務項目

泛舟等水域遊憩活動:從事9321至9324細類以外娛樂及休閒服務之行業,如海水浴場、上網專門店及摩天樓展望台等。休閒及娛樂場所附帶提供設備及用品出租服務亦歸入本類。

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

小船經營:從事載客貨小船運送業務之行業。

建築物清潔服務: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廢棄物清除: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森林遊樂區經營:在森林區域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為提供遊客休閒及育樂活動之行業。

娛樂漁: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行業。

遊樂園: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休閒活動場館: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資訊休閒:提供特定場所及電腦資訊設備,以連線方式擷取網路資源或以非連線方式結合資料儲存裝置,供不特定人從事遊戲娛樂之營利事業。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動物園:指從事動物園經營之行業(涉及保育類動物之輸出入及展示,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社會教育法等規定辦理)。

其他休閒服務: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觀光遊樂: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指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觀光遊樂設施之營利事業。

※本案鳥嶼新段560地號土地使用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該用地容許作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使用。

※營業所在地僅供辦公室使用,惟未來實際營業場所,仍需符合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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