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村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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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5331721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孫嘉禾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99巷5號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松山區美仁里八德路三段99巷5號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99巷5號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0年03月07日 (西元2011-03-07)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1年08月20日 (西元2012-08-20)

董事長:孫嘉禾持有股份數80,000

董事:顏志杰持有股份數5,000

董事:游寶貴持有股份數10,000

監察人:王靜萍持有股份數5,000

大米村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業務項目

其他管理顧問服務:從事提供企業或其他組織有關管理問題諮詢及輔導之行業,如財務決策、行銷策略、人力資源規劃、生產管理等顧問。提供公共關係服務亦歸入本類。

其他廣告服務:從事廣告企劃、設計、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

藝術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從事9031細類以外藝術表演輔助服務之行業,如籌辦藝術表演活動、舞台設計及搭建、燈光及服裝指導、藝術表演監製等輔助服務。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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