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之一酒館-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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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36938522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楊士逸

出資額(元):5,000

現況:歇業

資本額(元):5,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18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18號1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2年01月28日 (西元2013-01-2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3年02月27日 (西元2014-02-27)

二分之一酒館經營業務項目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酒精零售: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飲酒店: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電子支付: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接受使用者註冊及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帳戶,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於付款方及收款方間經營下列業務之公司。但僅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且其保管代理收付總餘額未逾主管機關規定之一定金額者,不包括之: 一、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二、收受儲值款項。 三、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休閒活動場館: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森林鐵路經營:依鐵路法之規定,使用動力車輛行駛於軌道及有關設施,且經許可其列車得於最小曲線半徑四十公尺,最大坡度千分之六十二點五路線經營旅客或貨物運送之鐵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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