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貝食品行-澎湖縣湖西鄉湖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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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40809134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李宗榮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湖西92之15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湖西92之15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湖西92之15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7月07日 (西元2015-07-07)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4年07月07日 (西元2015-07-07)

金寶貝食品行經營業務項目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本案湖西南段1890地號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不得容許供食品製造業項目使用。

※本案使用執造未經變更不得從事食品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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