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捷廣告社-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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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36641985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劉美祺

出資額(元):1,5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5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南市東區泉南里林森路一段149號14樓之11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南市東 區泉南里林森路一段149號14樓之11

郵遞區號快搜:臺南市東區泉南里林森路一段149號14樓之11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12月26日 (西元2006-12-26)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97年11月26日 (西元2008-11-26)

彩捷廣告社經營業務項目

其他廣告服務:從事廣告企劃、設計、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

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用品、軟體之專賣零售店。可更換軟體之電子遊樂器專賣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電腦套裝軟體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用品、軟體之專賣零售店。可更換軟體之電子遊樂器專賣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廣告傳單分送: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照相器材零售: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本案營業現場僅供辦公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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