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企業社-雲林縣虎尾鎮崁腳
統一編號:25499005
登記機關:雲林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林鈺琳
出資額(元):24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4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雲林縣虎尾鎮頂溪里崁腳121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雲林縣虎尾鎮頂溪里崁腳路12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雲林縣虎尾鎮頂溪里崁腳121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05月08日 (西元2012-05-0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3年01月14日 (西元2014-01-14)
能量企業社經營業務項目
其他未分類金融中介:從事6491至6496細類以外之其他金融中介之行業,主要為資金之分配而非借貸,專門從事投資有價證券亦歸入本類。
其他藥品及醫療用品零售:從事中西藥品及醫療用品、耗材之專賣零售店。
未分類其他全新商品零售:從事4851細類以外其他全新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紀念品、手工藝品、宗教用品、喪葬用品等全新商品零售店。寵物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其他管理顧問服務:從事提供企業或其他組織有關管理問題諮詢及輔導之行業,如財務決策、行銷策略、人力資源規劃、生產管理等顧問。提供公共關係服務亦歸入本類。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汽車零售: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廢棄物清除: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資源回收: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未分類其他服務: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其他工商服務: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美容美髮服務:從事化粧、臉部美容、美指、剪髮、理髮、燙髮、美髮造型設計之行業。
喜慶綜合服務:從事喜慶綜合服務及其諮詢顧問業務之行業,如代辦婚禮儀式、喜宴場所規劃、佈置、安排等。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外匯經紀商:依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下列全部或一部居間業務之營利事業。 一、外匯買賣。 二、外幣拆款。 三、換匯交易。 四、其他經許可之外匯業務。
信託:依信託業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業務之機構。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依票券金融管理法及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短期票券保管、發行登錄、交易之結算及其帳簿劃撥作業之機構。
農金庫:依農業金融法之規定,經營農業金庫業務之行業。
一般投資: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中小企開發:依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規定之業務。
創投資: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對-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投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業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事業。
證券期貨控股:依證券期貨控股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持有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集中保管事業、櫃檯買賣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等百分之百股份之控股事業。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務: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務: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務: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之規定,受託辦理金錢債權附隨擔保品之拍賣業務;受法院委託準用強制執行法規定辦理拍賣業務;受強制執行機關委託辦理強制執行業務。
金融資產證券化特殊目的公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之規定設立,以經營金融資產證券化業務為目的之行業。
存款保險:依存款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存款保險、承保風險控管、履行保險責任等保障要保機構存款人權益等業務,暨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委託辦理之其他業務。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