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翔銀髮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縣新豐鄉新和路
統一編號:2423316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68,000,000
代表人姓名:伍蔣清明
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二鄰新和路108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二鄰新和路108號
郵遞區號快搜: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二鄰新和路108號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7年09月12日 (西元2008-09-1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10月27日 (西元2016-10-27)
董事長:伍蔣清明持有股份數3,528,453(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伍必翔持有股份數3,528,453(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李傳麒持有股份數643,547(翔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張紹團持有股份數0
董事:陳進明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陳世洋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劉偉中持有股份數0
必翔銀髮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業務項目
機車出租:從事7721細類以外運輸工具設備租賃,僅收取租金而不參與營運之行業,如機車、船舶及飛機等出租。
自行車及自行車零件批發:從事運動用品、器材等批發之行業,如釣魚用具、露營用品、登山用品、自行車及溜冰鞋、登山鞋等特殊運動用鞋等批發。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汽機車輪胎批發亦歸入本類。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機車批發: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機車零售: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從事F214010 至 F2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
中藥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中藥批發、調劑之行業。
中藥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中藥零售之行業。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食品添加物批發: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批發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食品添加物零售: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零售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食品顧問: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