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影像工作室-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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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42351962

登記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負責人姓名:廖川瑩

出資額(元):3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02巷5號2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錦泰里金華街102巷5號2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5月12日 (西元2016-05-12)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5月12日 (西元2016-05-12)

微光影像工作室經營業務項目

電影片製作: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製作之行業。

電影片製作: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電視節目製作: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動畫影片製作: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廣播節目製作: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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