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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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8026611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1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建成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99號7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民輝里新生南路一段99號7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99號7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1年08月15日 (西元2002-08-1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6月07日 (西元2017-06-07)

董事長:陳建成持有股份數4,970,000(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林俊辰持有股份數4,970,000(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楊智能持有股份數4,970,000(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林宜靜持有股份數5,030,000(新富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人:李明新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業務項目

民間融資:從事民間資金融通業務之行業,如汽車貸款。

財務管理顧問服務:從事提供企業或其他組織有關管理問題諮詢及輔導之行業,如財務決策、行銷策略、人力資源規劃、生產管理等顧問。提供公共關係服務亦歸入本類。

信用調查服務:從事代收帳款及信用調查服務之行業。

未分類其他金融輔助:從事6631細類以外金融輔助業務之行業,如票據交換所、金融交易處理及清算活動(含信用卡交易處理)及抵押顧問及經紀。

投資顧問: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務: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務: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應收帳款收買業務。

徵信服務業。

逾期應收帳款管理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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