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豐行-澎湖縣白沙鄉大赤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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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80794880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張瑞鎮

出資額(元):5,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5,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大赤崁114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大赤崁114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2年10月01日 (西元2003-10-01)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7年01月03日 (西元2018-01-03)

安豐行經營業務項目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冷藏、冷凍或保藏水產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魚類、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零售店。

其他水產加工及保藏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蔬菜零售:從事生鮮、冷藏或保藏蔬菜、水果之專賣零售店。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從事 C101010 至 C199040 細類以外之其他食品製造之行業。

※本案所登記地址位處「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依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之許可細目規定,容許作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及無公害小型工業設施使用,

唯附帶條件如下:

(一)不得位於全國區域計畫規定之沿海自然保護區。

(二)經環保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規規定管制標準之製造加工業。

(三)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11.25千瓦,但空調冷氣設備不在此限。

(四)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公尺。

※本案所附房屋稅籍證明書內僅房屋坐落層次1卡序A0屬合法建物,請於合法建物範圍內營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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