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瑪創意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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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28456748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潘廣泰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161巷12號2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161巷12號2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12月15日 (西元2006-12-1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0年12月09日 (西元2011-12-09)

董事:潘廣泰出資金額500,000

王瑪創意有限公司經營業務項目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藝術品諮詢顧問: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景觀、室內設計: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排版: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服飾設計: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影片製作: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動畫影片製作: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製作業

電影片發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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