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冠興運動器材行-高雄市前鎮區崗山西街

分享好友:

統一編號:18107813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陳永穆

出資額(元):1,5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5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崗山西街206號地下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前鎮區瑞東里崗山西街206號地下1樓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前鎮區崗山西街206號地下1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9年07月11日 (西元2000-07-11)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0年01月12日 (西元2011-01-12)

大冠興運動器材行經營業務項目

撞球室:從事室內(外)運動場館經營管理之行業,如球類運動場館、室內(外)游泳池、拳擊館、田徑場、健身中心及賽車場等經營管理。以自有運動場所從事籌辦職業或業餘運動競賽之組織亦歸入本類。

其他玩具及娛樂用品零售:從事玩具、娛樂用品之專賣零售店。遊樂器(遊戲軟體已燒錄,固定不可更換)及樂器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零售:從事運動用品、器材之專賣零售店,如釣魚用具、露營用品、登山用品、自行車及溜冰鞋、登山鞋等特殊運動用鞋零售店。

冰果店、冷(熱)飲店: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高爾夫球場:依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設有發球台、球道及果嶺之五個洞以上之高爾夫球場者。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地下一層,但不得經營足以發生噪音、震動、特殊氣味、污染或有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或土地之使用。

運動器材批發業

玩具、娛樂用品批發業﹝不得現場操作﹞

運動器材零售業

玩具、娛樂用品零售業﹝不得現場操作﹞

高雄市前鎮區附近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