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吉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縣朴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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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5404812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3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270,000,000

代表人姓名:郭少宇

公司所在地: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大榔253之59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大槺榔253-59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2年03月25日 (西元2013-03-2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1月27日 (西元2017-11-27)

董事長:郭少宇持有股份數0

董事:紀博文持有股份數2,160,000

董事:袁怡雯持有股份數996,326

監察人:游思緣持有股份數4,796,181

經理人:紀博文

信吉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業務項目

西藥批發:從事中西藥品及醫療用品、耗材批發之行業。

醫療耗材批發:從事中西藥品及醫療用品、耗材批發之行業。

婚禮規劃籌辦服務:從事961至964小類以外個人服務之行業,如按摩服務、個人造型設計、穿耳洞服務、紋身(眉)服務、算命服務、堪輿服務、字畫裱背、陪侍服務、婚姻介紹、寵物照顧(如提供宿膳、打扮、訓練等)、個人服務之投幣式機器(如照相亭、體重機、置物箱等)、泊車服務、婚禮規劃籌辦服務等。

其他清潔用品批發:從事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如洗碗精、洗衣粉、衣物柔軟精、去污劑、亮光劑等批發。牙膏及牙粉批發亦歸入本類。

飲料批發: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中藥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中藥批發、調劑之行業。

西藥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西藥批發之行業。包括原料藥。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中藥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中藥零售之行業。

西藥零售:藥事法之規定,經營西藥零售之行業。包括原料藥。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喜慶綜合服務:從事喜慶綜合服務及其諮詢顧問業務之行業,如代辦婚禮儀式、喜宴場所規劃、佈置、安排等。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廣播節目製作: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電視節目製作: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錄影節目帶: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依衛星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指自有或向衛星轉頻器經營者租賃轉頻器或頻道,將節目或廣告經由衛星傳送至供公眾收視聽之播送平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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