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編號:85613732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張簡南清
出資額(元):0
現況:撤銷
資本額(元):5,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義仁里義仁路40號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大寮區義仁里義仁路40號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62年06月26日 (西元1973-06-26)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91年03月20日 (西元2002-03-20)
南清商號經營業務項目
屠宰:依畜牧法規定,設置屠宰場,經營屠宰業務之行業。如家禽屠宰、家畜屠宰、屠體評級等。毋須辦理工廠設立登記。
農產品零售: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畜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屠宰業豬肉零售
高雄市大寮區附近店家
振吉商號 (統一編號:85843523)
陳國誌經營振吉商號已有40年8個月,統一編號:85843523在1979-12-26成立於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巿場獸肉類11號販賣屠宰業|農產品零售業|畜產品零售業...等商品·技術·服務詳細工商資訊完整紀錄。
簡亂肉店 (統一編號:85612987)
張簡亂 經營簡亂肉店已有46年,統一編號:85612987在1973-04-17成立於高雄市大寮區義仁里義仁路7號販賣屠宰業|農產品零售業|畜產品零售業...等商品·技術·服務詳細工商資訊完整紀錄。
萬達豬肉舖 (統一編號:85780061)
朱萬達 經營萬達豬肉舖已有42年1個月,統一編號:85780061在1977-05-27成立於高雄市大寮區精忠4村福利中心26號攤位販賣屠宰業|農產品零售業|畜產品零售業...等商品·技術·服務詳細工商資訊完整紀錄。
百仁商號 (統一編號:85613748)
張簡百仁 經營百仁商號已有46年2個月,統一編號:85613748在1973-06-29成立於高雄市大寮區義仁里義仁路39號販賣屠宰業|農產品零售業|畜產品零售業...等商品·技術·服務詳細工商資訊完整紀錄。
慶來商號 (統一編號:85613727)
陳慶來 經營慶來商號已有46年4個月,統一編號:85613727在1973-08-16成立於高雄市大寮區會結里會結路55號販賣屠宰業|農產品零售業|畜產品零售業...等商品·技術·服務詳細工商資訊完整紀錄。
時代の漢詩 雑学の世界 娘への遺言
周 詩經 經秦始皇焚書坑儒,秦前古籍遭劫,詩經至漢復傳。 當時傳詩的有四家: 齊詩-轅固 / 魯詩-申培 / 韓詩-韓嬰 / 毛詩-毛亨 自從東漢經學大家鄭玄箋注毛詩後,多以此為本,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詩經了!
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第五卷: - Google 圖書結果
3129 三萬六千五百五十一互廣寅春季五萬三千四百九十九石以該三季比較文以原寶
春季為最多並載各冬季亦多借從校諸已垂防殺之季實溢出三萬四千文百九十一五
以上各數載在圖冊確象可挑較資商所開眼見愛查員所開各款增甚明確本督辦意欲藉
令而造在三年中冬春六季擇黃寅春季出口豆石最多之數校去已垂冬季已出口之一萬
太千 ...
葛飾吟社「梨雲」
詞曲 散曲 [双調]寿陽曲・涙河伴暴風疾雨 東京都 石倉鮟鱇 詩才菲,筆路迂,冷齋無、月章星句。十年盡心學律呂,涙河伴、暴風疾雨。 [正宮]醉太平・醉賞櫻雲爲鸚鵡 東京都 石倉鮟鱇
隋朝 - 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歷史 崛起同埋大一統 內文: 隋滅陳之戰 北周雖然滅北齊後國力興盛,但係北周宣帝奢侈浮華,沉緬酒色,政治腐敗 [5],重同時有五位皇后 [注 1]。外戚楊堅趁機外遣北周重臣,朝政逐漸由佢掌握。580年北周宣帝病死後,楊堅扶持年幼嘅宇文闡為北周靜 ...
杜甫全集二 - 翰廬
秦州雜詩二十首 滿目悲生事,因人作遠遊。遲回度隴怯,浩蕩及關愁。 水落魚龍夜,山空鳥鼠秋。西徵問烽火,心折此淹留。 秦州城北寺,勝跡隗囂宮。苔蘚山門古,丹青野殿空。 月明垂葉露,雲逐渡溪風。
中國文學史線上資料: 【歷朝】魏晉南北朝文學發展
一、 概說 嚴格地說,「魏晉南北朝」在歷史上概括了三國、兩晉、南北朝三個階段;而在文學史上,「魏晉南北朝」則是自東漢末年建安年間算起,一直到隋朝統一為止。 東漢末年建安年間,經過黃巾之亂後,各地軍閥並立,割據四方,最終由曹操 ...
學園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獨資合夥商號結(決、清)申報,自104年度起 ...
獨資、合夥商號辦理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時,原本是不須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以所得額併課資本主或合夥人之綜合所得稅;為配合財政健全方案的施行,自104年度起我國兩稅合一稅制由完全設算扣抵制度修正為部分設算扣抵制度,因此獨資、合夥商號自104年度起辦理所得稅結(決、清)算申報時,必須要繳納全年應 ...
學園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獨資商號年度中變更為合夥,所得人應按不同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經營之獨資商號若於年度中變更為合夥,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以合夥事實發生日為基準,分別計算獨資及合夥期間應歸屬之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原獨資經營A工程行,嗣於103年12月22日轉讓其出資額50%於乙君,並向地方政府申請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