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茄音樂餐廳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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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1296400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3,000,000

代表人姓名:莊漢有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2號地下1樓之2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西村里松壽路22號地下1樓之2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2號地下1樓之2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0年12月03日 (西元2001-12-0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2年12月13日 (西元2013-12-13)

董事:莊漢有出資金額3,000,000

米茄音樂餐廳有限公司經營業務項目

餐館: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餐館。便當、披薩、漢堡等餐食外帶外送店亦歸入本類。

舞廳:從事歌廳、舞場及有侍者陪伴之夜總會、舞廳、酒家等經營之行業。

視唱中心(KTV):從事提供視聽、視唱場所及設備之行業。

酒精飲料店:從事提供現場立即飲用之酒精飲料供應店。本類可附帶無提供侍者之餘興節目。

舞場:指供場所,不備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飲酒店: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視聽歌唱: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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