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美廣告社-高雄市苓雅區福德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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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88864769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黃月珠

出資額(元):5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5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福南里福德三路325號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苓雅區福南里福德三路347之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苓雅區福南里福德三路325號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8年10月05日 (西元1999-10-05)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88年10月30日 (西元1999-10-30)

明美廣告社經營業務項目

公開展示廣告:從事廣告企劃、設計、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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