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爵藝術有限公司-臺北市中正區連雲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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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4284855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

代表人姓名:柯亮宇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正區連雲街14號4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三愛里連雲街14號4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中正區連雲街14號4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1月28日 (西元2016-01-2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9月08日 (西元2017-09-08)

董事:柯亮宇出資金額50,000

萌爵藝術有限公司經營業務項目

未分類其他藝術表演輔助服務:從事9031細類以外藝術表演輔助服務之行業,如籌辦藝術表演活動、舞台設計及搭建、燈光及服裝指導、藝術表演監製等輔助服務。

藝術品諮詢顧問: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其他工商服務: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音樂展演空間: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攝影: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未分類其他服務: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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