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彥劇務工作室-新北市板橋區中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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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41392607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許哲晟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興路24號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興里中興路24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8月04日 (西元2015-08-04)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4年08月04日 (西元2015-08-04)

晟彥劇務工作室經營業務項目

其他出版:從事5811至5813細類以外出版品出版之行業,如目錄、照片、明信片、賀卡、美術複製品、廣告印刷品、電話簿、工商名錄及郵寄名冊等出版。

實體書籍出版:從事書籍出版,以印刷、有聲書或網路等形式發行之行業。

其他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之行業,如原創有聲母片(如磁帶、CD)之製作、擁有版權並向批發商、零售商或直接對大眾發行有聲產品。同時從事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包括廣播節目預錄帶(非現場播出)之製作及廣播節目發行,亦歸入本類。

其他出版: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電影片製作: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動畫影片製作: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提供設備及場地供電影片拍攝:提供器材、設施、技術及場地以完成電影片之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特效製作: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電影片映演:以發售門票,映演電影片為主要業務之事業。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電影錄音: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攝影: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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