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清泰藝術工作室-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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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50681396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莊清泰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200巷18號3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八里區米倉里0二0鄰龍米路二段200巷18號3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200巷18號3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5月01日 (西元2017-05-01)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5月01日 (西元2017-05-01)

莊清泰藝術工作室經營業務項目

雕刻、雕塑創作:從事小說、漫畫、戲劇、詩歌、散文、繪畫、雕刻、塑造等創作之行業。獨立作業記者及提供藝術作品、博物館典藏文物之修復服務亦歸入本類。

繪畫創作:從事小說、漫畫、戲劇、詩歌、散文、繪畫、雕刻、塑造等創作之行業。獨立作業記者及提供藝術作品、博物館典藏文物之修復服務亦歸入本類。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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