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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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業法
www.6law.idv.tw2017年6月16日 - 第4條(主管業務). 保全業得經營左列業務: 一、關於辦公處所、營業處所、廠場、倉庫、演藝場所、競賽場所、住居處所、展示及閱覽場所、停車場等防盜、防火、防災之安全防護。 二、關於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運送之安全維護。 三、關於人身之安全維護。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保全業務。
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條文
www.president.gov.tw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條文. 中華民國105 年12 月14 日. 華總一義字第10500154261 號. 第十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其情形發生於本法中華民. 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且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此限:. 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 二、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 ...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glrs.moi.gov.tw法規名稱: 保全業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221號 令 法規體系: 警政 圖表附件: 保全業設置通訊安全裝備之種類規格及使用規定表.DOC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glrs.moi.gov.tw第四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爆竹煙火儲存、販賣場所之管制量如下:. 一、舞臺煙火以外之專業爆竹煙火:總重量零點五公斤。 二、摔炮類一般爆竹煙火:火藥量零點三公斤或總重量一點五公斤。 三、 摔炮類以外之一般爆竹煙火及舞臺煙火:火藥量五公斤或總重量二十五公斤。但火花類之手持火花類及爆炸音類之排炮、連珠炮、無紙屑 ...
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條文
www.president.gov.tw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條文. 中華民國106 年6 月14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73221 號. 第十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其情形 發生於本法中華民. 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且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 此限:. 一、未滿二十歲或逾七十歲。 二、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肅清煙毒條例、麻醉 藥品管理條例、 ...
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
www.president.gov.tw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條文. 中華民國100 年11 月23 日. 華 總一義字第10000259751 號. 第十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 但其情形發生於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 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且已擔任保全人員 者,不在此限:. 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 二、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肅清煙毒 ...
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
www.president.gov.tw保全業法修正第十條之一、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條文. 中華民國100 年11 月23 日. 華 總一義字第10000259751 號. 第十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 但其情形發生於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 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且已擔任保全人員 者,不在此限:. 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 二、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肅清煙毒 ...
各警察機關辦理保全業務獎懲規定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
www.sca.org.tw行政院院會通過「保全業法」修正草案 日期:2011/9/1 資料來源:本院 行政院會今(1)日通過「保全業法」第10條之1、第13條、第16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本法對從事保全人員消極資格之限制,涉及工作權及職業自由權,為落實經濟 ...
保全業法 - 中華保全協會
www.csatw.org.tw公布時間為1991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六九0三號令制定公布「保全業法」,制定公布全文二十三條。 三、第二次法案—2000年修正. 為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刪除省政府為主管機關之規定。修正時間為2000年7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九OO一六六一八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條文。 四、第三次法案—2003年 ...
保全業法
www1.hl.gov.tw保全業法 【制定 /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11 月 8 日 【公布 / 施行日期】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 保全業應實收之最低資本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條(保全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