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辨理再保險分出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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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www.fsc.gov.tw2015年3月6日 - 二、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如下: (一)不動產達可使用狀態且已利用,並有合理之投資報酬率者,可認定為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但不包括以素地作為停車場、出租廣告或搭建其他未經合法編釘門牌號碼建物使用之情形。 (二)前款所稱合理之投資報酬率以不動產出租率達百分 ...
新聞稿- 金管會對保險業從事不動產投資相關法令現階段檢討情形-金融 ...
www.fsc.gov.tw2015年2月12日 - 為落實保險法第146條之2有關保險業對不動產之投資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為限之立法規範,使具有公眾性質之保險業資金,能夠發揮資產負債間之匹配性,以維持保險業之穩定經營,以及引導保險業以合理價格從事不動產投資,本會自98年以來,已依據經濟金融情勢變化及保險業實際投資情況,適時 ...
保險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zh.wikipedia.org損失補償原則,是指保險人必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導致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根據保險責任的範圍對受益人進行補償。其含義為保險人對約定的保險事故導致的損失進行補償,受益人不能因保險金的給付獲得額外利益。
訂定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
www.ib.gov.tw訂定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 2017-11-0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3日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0602563921號 訂定「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 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 事項」 ...
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www.lia-roc.org.tw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行政院金管會97.2.1金管保三字第09702541641號令訂定發布. 行政院金管會100.3.21金管保財字第10002504322號令修正發布. 行政院金管會100.12.28金管保財字第10002513621號令修正發布. 金管會105.04.28金管保產字第10502522431號令修正發布.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原: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
www1.hl.gov.tw第 3 條 保險業辦理 國外投資之項目,以下列為限: 一、外匯存款。 二、國外有價證券 ... 保險業符合下列規定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 另行核給不計入本法第 一百四十六條之四 第二項前段國外投資總額之額度(以下簡稱不計入國外投資額度 ...
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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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 植根法律網
www.rootlaw.com.tw保險業辦理自留及再保險之分出、分入,應建立風險管理機制,考量其風險承擔能力,制定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之再保險風險管理計畫據以執行, 並適時檢討修正: 一、自留風險管理:符合危險特性之每一危險單位,其最大合理損失預估、風險承擔能力、每一危險單位之最高累積限額等管理基準。 二、再保險分出風險管理:再保險分出 ...
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 法規檢索
law.fsc.gov.tw第1 條本辦法依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保險業辦理自留及再保險之分出、分入,應建立風險管理機制,考量其風險承擔能力,制定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之再保險風險管理計畫據以執行, 並適時檢討修正: 一、自留風險管理:符合危險特性之每一危險單位,其最大合理損失預估 、風險承擔能力、每一危險 ...
保險業搶灘東協 再保險切入可行性高 | 財經 | 中央社 CNA
www.cna.com.tw16 小時前 ·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4日電)東協市場近年迅速崛起,成為保險業海外布局重要市場,與政府的新南向政策不謀而合,而智庫研究發現,保險業者認為以再保險方式進入東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