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117條規定始可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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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www.csie.au.edu.tw保險法. 第一章總論. 第一節保險法法律適用. 保險契約>保險法>民法總則或債總. 第二節保險法編制體例. 第三節保險之概念. 林勳發:消化損失,分散風險的制度。 第 四節危險五大特徵☆. 一、可能. 二、主觀不確定☆. (一)危險須不確定會不會發生,且 此不確定由主觀上判斷,§51Ⅰ但書可以得. 知--「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 已 ...
保險法第16、54、105、106、108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www.lawbank.com.tw檢視現行法規, 保險法( 民國101 年06 月06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6 條,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檢視現行法條, 第54 條, 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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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awbank.com.tw檢視現行法規 保險法 ( 民國 86 年 10 月 29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116 條 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逾三十日仍不交付時 ,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保險輔助人考試大全: 保險法116/117條修正 人壽保險契約復效之危險 ...
insurame.blogspot.com2009年4月16日 ... 保險法第116條部份與「危險篩選權」制度的由來 1. 人身保險單停效後又申請復效, 性質上屬原契約之延續或為新契約? i. 通說為原契約之延續,既為原契約,即不應 要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盡告知義務。 ii. 舊法對復效之告知義務爭議……告知義務 履行時期依我國保險法告知義務履行期為訂立契約時,於書面詢問主義的 ...
一試搞定: liqt-2-2-b
22503377.blogspot.com保險人行使終止契約時,保險 費已付足二年以上,保險契約已積存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該項保單價值準備金 ... ² 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 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後,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
要保人應盡之義務* - 歡迎光臨,國立臺北大學
web.ntpu.edu.tw此時為惡意的複保險,依保險法37條複保險無效。有關無效之範圍,實務見解區分同時及異時複保險 ,前者全部無效,後者後約無效。而學說上亦有爭議,分為全部無效說與後約無效說,分析如下: (1)、全部無效說 此說為多數說,認為前後契約均應無效 ...
保險法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law.fsc.gov.tw法規名稱:, 保險法. 公發布日:, 民國18 年12 ..... 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之價值時, 保險人對於前項費用,依第七十七條規定比例負擔之。 第80 條損失未估定前,要保 ...
郵政e大學(2)
www.pti.gov.tw人壽保險受益人之受益權如欲轉讓他人須具備何種條件之一? (1)受讓人必須與原受益人有親屬關係. (2)經保險人同意. (3)經要保人同意,如另有被保險人,尚須經其 ...
郵政e大學(2)
www.pti.gov.tw依保險法117條規定,保險人只有在要保人______ 始可終止契約? (1)違反告知與 通知義務. (2)未能依約交付保險費時. (3)違反填寫義務. (4)多繳保險費時. 答案:.
人身保險第二單元保險法規第二章人身保險契約條款 ... - Giga Circle
tw.gigacircle.com依保險法第64條之規定,保險契約因違反告知義務之情事而解除時,保險人對於其已 收到之 .... 結論:壽險契約終止契約後或變更為繳清保險後不可以申請恢復原契約。故 選(2)。 No. 117 ... 依保險法116 條規定,保險人只有在要保人· 始可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