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64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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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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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指南針: 保險法第64 條
insuranceintw.blogspot.com2011年4月28日 ... 最近我一直在研讀保險的理賠糾紛的案例,大約讀了200 多個,在這麼多個案例中, 保險法64 條是最常被保險公司用來拒絕理賠並且進一步解除契約的法律依據。 保險法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 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 ...
保險法第64條,未告知是否可以解除契約@ 淺談保險觀念:: 痞客邦::
wewe333we.pixnet.net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1 號發文日期:民國100 年11 月16 日座談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資料來源:司法院相關法條:保險法 第64 條.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www.foi.org.tw按保險法第64條第2項,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 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因此,若要保人於投保時,未據 實告知違反保險法第64條規定,保險公司得依法解除契約;再依保險法第25條規定, 保險契約因違反告之情事而遭解除時,保險公司無須返還已收之保險費。惟若被保險 ...
試讀
www.sharing.com.tw2015 年修正保險法第64 條第2 項,修正. 據實說明義務之主觀要件,限於故意違反. 始得解除契約(Q12),還請各位讀者務必. 熟讀。 Q1. 據實說明義務之告知義務人 為何人?據實. 說明義務可否代理為之? Q2. 保險業務員是否有告知受領權限? Q3.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於何時履行其據實說. 明義務? Q4. 據實說明義務中,應告知 事項 ...
| 人身保險違反告知,ㄠ兩年真的就賠嗎?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www.lawtw.com保險法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 ...
【保險法】保險法第64條第2項但書所規定之關聯性,在解釋上須考量要 ...
examdigest.blogspot.com2017年7月10日 ... 【保險法】保險法第64條第2項但書所規定之關聯性,在解釋上須考量要保人可能心存 僥倖,儘量隱瞞應據實說明之事項,致保險人無從憑以作為危險之 ...
要保人、被保險人違反告知義務之法律效果
www.csbc.com.tw且之後因為未告知之疾病引發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即得引用保險法第64條據以解除 契約。 (二) 常見爭議類型. 例如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已有氣喘等呼吸系統疾病,之後 ...
投保後即因癌症身故,2年後申請理賠遭拒有理? | 《現代保險》雜誌
www.rmim.com.tw2014年9月1日 - 壽險被保險人投保後三個月就因為癌症身故,受益人拖到契約生效二年後才提出理賠申請,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保險法第六十四條主張解除契約嗎?
保險法第64條- 智丞法律事務所
m.attorneytsai.com2016年7月1日 - 按保險法第六十四條之立法目的乃保險制度中「最大善意」、「對價平衡」及「誠實信用」基本原則之體現,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因故意、過失違反據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