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契約種類
再保險契約種類·相關網站分享資訊
保險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zh.wikipedia.org保險,在法律和經濟學意義上,是一種風險管理方式,主要用於經濟損失的風險。保險被定義為通過繳納一定的費用,將一個實體潛在損失的風險向一個實體集合的平均轉嫁。 其實通俗地講,就是一旦加入某個團體,就「一人有難,大家平攤」,是以 ...
再保險 - MBA智库百科
wiki.mbalib.com再保險(Reinsurance)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危險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險人辦理保險,即保險的保險。或視為保險人之間的責任分擔,即分保。保險市場上有眾多直接向投保人承攬業務的保險公司,這種直接面對社會各界各業 ...
保險輔助人考試大全: 再保險 保險學考題整理
insurame.blogspot.com7.再保險 壹、申論及簡答 一、 何謂再保險?再保險對於原保險人、原被保險人及再保險人各具有何重要功能?試分別說明之。 (一) 再保險的意義:保險人以其所承保的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的契約行為。
保險問答
www.facebook.com保險種類到底有哪些呢 A:保險種類一般可以分為四大項:一、人壽保險: 1.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給付條件。 2.生存保險:以被保險人生存為保險給付條件。 3.生死合險(又稱為養老保險):合併被保險人死亡與生存為給付條件。
保險輔助人考試大全: 保險契約保險學考題整理
insurame.blogspot.com2009年4月16日 ... 保險契約 壹、申論及簡答 一、 保險契約有何主體?又該主體在我國現行保險法規上 的定義各為何?其彼此間有何區別?試申論之。 (一) 保險契約主體依我國現行保險 法規之規定可區分為: 1.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指保險人與要保人。 2. 保險契約之關係 人:指被保險人與受益人。 (二) 其定義分述如下: 1. 保險人:保險法 ...
第九章 再保險
eportfolio.lib.ksu.edu.tw財務再保險 我國保險業辦理再保險業務處理要點的定義: 保險人交付再保險費於再保險人,再保險人提供財務融通,並對於保險人所承擔之「顯著危險」所致之損失,負擔賠償責任的契約。 顯著危險:係指保險人所移轉的危險, 發生機率大於百分之十 ...
再保險的意義
elearning.nanyang.com.tw原保險人處理再保險事務,工作 繁多、次數頻繁,難 免發生錯誤遺漏之情事,如因此構成違反契約,再保 人不負責任,則不盡情理。故於合約中給予即時修正 的機會,依同一命運之精神照修正後情況負責 ...
第十二章保險機構與組織
web.ntpu.edu.tw再保險之種類. ○ 一、臨時再保險:只付a 不付b. ○ a:再保險佣金b:盈餘佣金. ○. ○ 二、合約再保險. ○ (1)溢額合約再保險. ○ (2)比例合約再保險. ○ (3)超額損失合約再保險. ○ (4)超賠款率合約再保險 ...
保險學(概要): 高普考.地方政府特考.各類特考
books.google.co.jp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爲公司負責人。」故保險公司之負責人爲董事;而保險公司之經理人、監察人、清算人及檢查人等,在執行其職務之範圍內,亦爲公司之負責人。再參醉的保險法第五節罰則有關規定均係明文科處「負責人各...以下罰鎊」以觀,依保險法 ...
第九章 再保險
eportfolio.lib.ksu.edu.tw第九章 再保險 契約訂立 94年4月30日(承保事項在下班前方為敲定) 1.發生日:94年5月1日發生火災 2.中壢廠損失約80億元。事故發生情況 1.臨時再保險分進公司:中央再保、友聯(旺旺友聯)、美商環球、安達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