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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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kidedu.ntpc.edu.tw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1.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3881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60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 .... 第12 條 幼兒園之教保服務內容如下: .... 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十年內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www.6law.idv.tw2017年2月12日 ... 幼兒園園長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同時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 員資格。 二、在幼兒園(含本法施行前之幼稚園及托兒所)擔任教師或教保員五年以上 。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 學位學程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之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及格。 前項第 ...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du.law.moe.gov.tw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本系統登載資料如與正式公文內容不同,以機關公發布或函頒者為準。 電話總機: (02)7736-6666 傳真電話:(02)2397-6928
政府辦理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注意事項 - 教育部主管法規 ...
edu.law.moe.gov.tw一、教育部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 理辦法( 以下簡稱設立辦法)、幼兒園 .... 2、符合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之規定。
財團法人臺中市幼兒教育基金會-台中幼稚園托兒所安親班補習班
www.tcedf.org.tw本會將於12/28.12/29兩天辦理縣外園所觀摩活動暨本會100年會員大會,這兩天若有需要辦理事項,請一律mail至本會信箱(kid25290123@yahoo.com.tw),待12/30後再行為您服務,謝謝您。
教育部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許可及管理注意事項」 -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www.lawtw.com教育部 令 中華民國101年3月1日 臺國(三)字第1010029657C號 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許可及管理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許可及管理注意事項」
常見問題
ecehr.k12ea.gov.tw一、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第8項規定:「...幼兒園應置廚工。」復依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38條第3項規定:「幼兒園廚工資格及餐飲設備場所之管理,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其相關衛生法規規定。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全球資訊網-附屬單位-幼兒園
www.ntc.gov.tw掌理幼兒教育及照顧工作。 就讀資格: 凡本市年滿3足歲且符合各學年度入學年齡之幼兒。 南投市立幼兒園一覽表
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
www.rootlaw.com.tw公立幼兒園各收費項目應收取費用之基準如附表。 私立幼兒園應依前條所定收費項目自訂次學年度之收費數額,並於每年 六月三十日前報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備查。 幼兒園應於招生相關資訊中,載明收退費基準、減免收費規定,並於每 ...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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