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分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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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工程採購分包管 模式探討
ir.nctu.edu.tw第三章、工程採購分包管理模式探討 現在營建環境工程規模逐漸龐大、界面複雜度提高且各具專案特性,獨自承 攬工程風險過高,所以工程分包已為營造廠商獲得標案的一種策略,也是減少工 作負荷,降低工程失敗風險之分工方式。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作業程序說明表
www.hccg.gov.tw(一)契約可載明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機關得審查事項。分包廠商履約之 部分,得標廠商仍應負完全責任。 (二)查察得標廠商是否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 不得有轉包情形。廠商履行財物契約,其需經一定履約過程,非以現成財物供應者, 準用之。 (三)廠商履約人員有不適任之情形者,通知廠商撤換。 (四)履約期間注意 廠商有無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作業程序說明表
www.hccg.gov.tw原訂履約期限是否維持不變,或僅變更之部分需另訂期限。 (三)廠商逾期限履約者, 依契約約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五、廠商管理:. (一)契約可載明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 包廠商,機關得審查事. 項。分包廠商履約之部分,得標廠商仍應負完全責任。 (二)查 察得標廠商是否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有轉包. 情形。廠商履行財物契約,其 需 ...
10履約管理
web.tainan.gov.tw(1) 注意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內之履約進度,督促廠商依期限履約。 (2) 契約如需 辦理變更,其規格、項目或數量有變更時,注意原訂履約期限是否維持不變,或僅變更 之部分需另訂期限。 (3) 廠商逾期限履約者,依契約約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5、 廠商 管理:. (1) 契約可載明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機關得審查事項。分包廠商 履約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作業程序說明表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www.cop.ntpc.gov.tw(1) 注意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內之履約進度,督促廠商依期限履約。 (2) 契約如需 辦理變更,其規格、項目或數量有變更時,注意原訂履約期限是否維持不變,或僅變更 之部分需另訂期限。 (3) 廠商逾期限履約者,依契約約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5、 廠商 管理:. (1) 契約可載明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機關得審查事項。分包廠商 履約 ...
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廠商分包管理要點
www.rootlaw.com.tw三、招標文件未載明主要部分或應自行履約之部分,得標廠商得分包予具履約能力之 廠商,並訂定分包契約。 前項分包,指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得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將分包情形及分包契約送機關備查: (一)得標廠商屬 綜合營造業,將營造業法第8條所列專業工程項目辦理分包,且其個別專業工程項目 ...
公共工程廠商分包管理
www.wey.com.tw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廠商分包管理要點. 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府工三字第九00五四 四六六00號函頒. 一、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管理公共工程廠商分包,以提昇 工程品質及工程效益,建立營建秩序,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以下 簡稱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招標,應依工程特性,視需要在招標文件中依政府採購法( ...
政府採購法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章節(外部版)
lawweb.pcc.gov.tw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之契約,應訂明廠商規劃設計錯誤、監造不實或管理不善 ,致機關遭受損害之責任。 ... 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 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民法第五百十三條之抵押權及第八百十六條因添附而生 之請求權,及於得標廠商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 ... 其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
gpis.taipei(一)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65條第1項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 契約,不得轉包。」、同條第2項:「前項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 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第67條第1項規定:「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 其他廠商。稱分包者,謂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本法施行 細則 ...
工程分判指引 - Construction Industry Council
www.cic.hk工程分判指引旨在列載建造業. 認可的良好分判作業原則(“良好作業. 原則”),以期 推廣有關知識及推動業. 界廣泛採用,從而達到下列目標–. (a) 清楚界定分包合約 締約各方的. 角色和責任;. (b) 公平的付款條款及適時發放薪. 金;. (c) 公開和具 透明度的遴選分包商. 過程;. (d) 有效而具透明度的架構以管理. 分判活動;. (e) 清晰 訂明分包合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