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相關網站分享資訊
臺北市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須知
www.rootlaw.com.tw二、申請對象:於本市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寄養業者(依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三、申請人先至經濟部商業司或臺北市商業處辦理公司名稱或商業名稱預查手續。 四、申請人應向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市民服務組)申請,查明該擬設場址之地點應符合本市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並取得證明( ...
寵物業管理辦法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動物福利環保協進會
dog99.org.tw前項第五款許可證之有效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期滿仍繼續從事原登記營業項目者,應於期滿三個月前申請換發新證。 第 七 條 寵物業許可證之登記事項如有變更,除營業場所地點變更須重新申請外,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申報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law.moj.gov.tw預告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www.coa.gov.tw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50043750號. 主旨:預告 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 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 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 三、「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 本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簡介(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www.coa.gov.tw現行「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前身為「寵物業管理辦法」,係於89 年7 月19 日發布施行。為配合「動物保護法」之修正, 持續落實寵物繁殖、買賣及寄養業之 管理規範,經考量法規銜接性及行政管理之需要,參採先進國家相關規範,並考量 我國寵物繁殖、買賣及寄養業現況,爰修正「寵物業管理辦法」名稱為「特定寵物業 管理 ...
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與時俱進加強源頭管理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www.coa.gov.tw農委會於今(16)日發布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將貓繁殖、買賣及寄養業者納入 管理,並規範買賣犬貓來源為合法業者種犬、強制初生寵物登記、買賣移轉應交付 資訊等規定,以建立犬貓商業繁殖源頭及流向管理機制,同時透過「業必歸會」、專任 人員定期再教育、重大違規或評鑑不佳退場機制及歇業寵物安置規劃等規定,加強犬 貓相關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www.coa.gov.tw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因國人飼養貓隻日益增加,有必要增列貓為. 特定寵物種類; 又基於動物福利考量,經營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 業者(以下簡稱特寵業)應具備 之條件、設施、專任人員資格、繁殖作. 業、寵物源頭及流向管理均有強化必要;另明定 廢止許可之條件,以落. 實管理,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計十七條,其修正要點如次: .
繁殖買賣管理貓舍不再有免責權| 台灣動物新聞網
www.tanews.org.tw2016年2月5日 ... 規範寵物繁殖、買賣、寄養的《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設立多年以來,一直都只有納管 犬隻,隨著養貓人口的增加,相關產業也蓬勃發展,有鑑於此,農委會著手修正《特定 寵物業管理辦法》,決定將貓也納入特定寵物管理,並修改部分不合時宜的犬隻相關 規定,預計在假期過後預告修正草案、半年內可望公告實施,到時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www.lawtw.com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9日 農牧字第0970041624號 修正「寵物業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附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主任委員 陳武雄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條文
預告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www.coa.gov.tw二、修正依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 三、「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 四、對於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