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標示準則
環境用藥標示準則·相關網站分享資訊
環境用藥簡介及管理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www.tcsb.gov.tw安全選用環境用藥.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9條規定,製造、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應申請查驗登記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後,始得製造、加工或輸入(相關申請規定詳見「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 民眾除了出國自行攜帶少量環境用藥進口外,不得以航空、海運等進口郵包方式輸入環境用藥。自國外攜帶進口的環境用藥,限供 ...
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標準作業流程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www.tcsb.gov.tw三、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前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製造或輸入環境用藥樣品。 (二)製造業者應檢具工廠登記主管機關登載主要產品之核准函影本。 (三)申請業者先行審視申請之環境用藥是否為下列不予核發許可證之藥劑:. 環境用藥之毒性屬世界衛生組織殺蟲劑口服或皮膚毒性分類(表一) 為高毒、極毒者。但殺鼠劑及污染防治用藥 ...
環境用藥管理法 | 新北市藥師公會
tcpa.taiwan-pharma.org.tw環境用藥販賣業及一般環境用藥批發 、零售業者,不得貯存、販賣未加標示之環境用藥或將環境用藥原包裝拆封販賣。 第 21 條 特殊環境用藥之銷售對象,以衛生、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及持有許可執照之環境用藥販賣業、病媒防治業或其他經 ...
環境用藥管理法施行細則
www1.hl.gov.tw本細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 (以下簡稱本法)第 五 十 九 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依本法第 二十 四 條第一項規定按月記錄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輸出、輸入、販賣及使用數量,應於次月十日前完成紀錄 ...
環 境 用 藥 管 理 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www.chepb.gov.tw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 第一條 本準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申請環境用藥許可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 一、環境用藥之毒性屬世界衛生組織殺蟲劑口服或皮膚 ...
環境用藥標示準則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oaout.epa.gov.tw三、一般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特殊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或環境用藥微生 物製劑原體 。 第 4 條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警示圖案或警語,依環境衛生用藥、環境用藥 微生物製劑原體之毒性及產品特性分類,標示警示圖案或顏色,如附件。 污染防治 用藥標示警示圖案或警語,參照聯合國化學品標示規定。 第 5 條下列環境用藥標示之 變更, ...
環境用藥管理法
www1.hl.gov.tw環境用藥販賣業及一般環境用藥批發、零售業 者,不得貯存、販賣未加標示之環境用藥或將環境用藥原包裝拆封販賣。 第二十一條( 特殊環境用藥之銷售對象) 【相關罰則】第一項、第二項 ...
環境用藥管理法 及 病媒防治相關法規
www.erc.nkfust.edu.tw–環境用藥廣告管理 ‧病媒防治業 管理法規 ‧使用特殊環境用藥之管理 2010/12/1 環境用藥管理法及病媒法規 2 ... 環境用藥貯存置放使用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 環藥製造業、環藥販賣業、病媒防治業及使用特殊環 境用藥者(含環保及衛生單位 ...
環境用藥管理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oaout.epa.gov.tw第一條本準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 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環境用藥之標示文字,應以中文為之,必要時得輔以外. 文,其項目如下:.
環境用藥標示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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