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舖業法修正
當舖業法修正·相關網站分享資訊
沒留車何來「倉棧費」? 當舖巧立名目被法官打臉-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news.ltn.com.tw2017年5月5日 - 判決書指出,何男前年1、2月兩度向經營當舖的陳男借錢,抵押身分證與汽車的行車執照影印本(俗稱原車可用),各借得8萬元與4萬元,約定每個月1期,每期利息9000元,並先預扣1個月9000元利息,何男實際拿到11萬1000元,他在繳納利息1萬5000元後,就無力償還本息,乾脆向警方舉發陳男涉嫌重利罪。
| 初探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之制度|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www.lawtw.com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由內政部為促進都市更新而研擬之「都市更新條例」正式通過施行,而該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特別引進國外不動產證券化作法,開放設立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俾籌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需資金,並提供小額投資人參與及分享都市更新成果之機會。 國內過去發生「類似」不動產證券化的知名案例,即屬 ...
當舖業法
www.6law.idv.tw2017年2月24日 ... 七、取贖:指清償債務,取回質當物之行為。 八、質當物:指持當人提供當舖業擔保 借款之動產。 九、流當物:指滿當期日屆滿五日後,仍未取贖或順延質當之質當物。 十 、當票:指當舖業於收當質當物後,開立予持當人收執,作為取贖之憑證。 十一、質當 金額:指當舖業就質當物估價後,貸與持當人之金額。 十二、滿當期日: ...
當舖業法 - 植根法律網
www.rootlaw.com.tw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當舖業:指依本法申請許可,專以經營質當為業之公司或商號 。 二、當舖業負責人:指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之負責人。 三、持當人:指以動產 為擔保,向當舖業借款之人。 四、質當:指持當人以動產為擔保,並交付於當舖業,向 其借款、支付利息之行為。 五、收當:指當舖業就持當人提供擔保借款之動產,貸與 ...
當舖業法
www.rootlaw.com.tw當舖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未設固定營業場所或 庫房,或第九條規定未申請變更許可者。 二、違反第十一條規定未為揭示者。 三、 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中斷保險契約者。 四、違反第十四條規定未備當票或其格式 不符者 ...
當舖業法 -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glrs.moi.gov.tw第一章總則第1 條 為健全當舖業之經營輔導與管理,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 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 政府;在縣(市 ) 為縣(市) 政府。 第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當舖業:指依本法申請 許可,專以經營質當為業之公司或商號。 二、當舖業負責人:指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 法 ...
當舖業法 - 花蓮縣政府
www1.hl.gov.tw2011年8月12日 ... 經營當舖業應檢附申請書,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籌設。但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前項 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或商號名稱。 二、負責人。 三、營業所在地與保存 質當物庫房所在地及安全設備。 四、投保責任保險金額及契約書內容摘要。 五、資本 額。 前項第一款之名稱,應列有當舖二字。 當舖業之核准籌設家數, ...
當舖業法 (民國90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zh.wikisource.org第一章 總則 [编辑] 第一條 (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健全當舖業之經營輔導與管理,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法條《當舖業法》天秤座法律網-個人、家庭到企業的法律守護站-免費法律諮詢.法律顧問.存證信函.離婚諮詢 ...
www.justlaw.com.tw首頁 > 六法查詢 當舖業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1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健全當舖業之經營輔導與管理,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 ...
當舖業法
www.6law.idv.tw2017年2月24日 - 四、質當:指持當人以動產為擔保,並交付於當舖業,向其借款、支付利息之行為。 五、收當: ... 當舖業之核准籌設家數,依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人口數,自本法施行後,第一年每增加三萬人籌設一家,第二年起每增加二萬人籌設一家為基準。 ..... 核發、換發及補發當舖業之許可證費用,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