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英文
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英文·相關網站分享資訊
菸酒管理法 - 財政部國庫署
www.nta.gov.tw本法所稱菸酒業者,為下列三種: 一、菸酒製造業者:指經營菸酒產製之業者。 二、菸酒進口業者:指經營菸酒進口之業者。 三、菸酒販賣業者:指經營菸酒批發或零售之業者。 本法所定產製,包括製造、分裝等有關行為。 第6 條, 本法所稱私菸、私酒,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未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產製之菸酒。 二、未依本法取得 ...
菸酒業者申請須知及書表下載- 財政部國庫署National Treasury ...
www.nta.gov.tw郵寄地址:10066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3樓 親自送件地址: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1樓 附件檢附影本者,請加蓋公司(商業)及負責人印章,並註明影本與正本相符。 書表下載圖示. 菸酒製造業申請表格. 1.菸酒製造業者許可設立申請書, 申請流程 (已成立組織), 菸酒製造業者許可設立申請書 · 申請流程 (籌設中組織), 菸酒製造 ...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業務問答 - 財政部國庫署 National Treasury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Finance
www.nta.gov.tw四十七、配合自95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進口酒類查驗制度,商品號列及輸入 規定有何變動? 答: (一)自95年7月1日起,菸酒貨品之稅則號別全面整併,配合之輸入規定亦同時調整。 (二)酒類貨品自95年7月1日起全面新增適用輸入規定「W01」 輸入酒品應依照 ...
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 財政部-英譯法規中文內容(外部版)
law-out.mof.gov.tw法規名稱(Title):, 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英文 · print. 公發布日(Date):, 2015.03.25. 法規沿革(Legislative):, Promulgated on March 25, 2015. 法規內文(Content):.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關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承攬業,指交通主管機關核准之海運承攬運送業或航空貨運承攬 ...
財政部國庫署 National Treasury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Finance---菸酒業者相關資料查詢
gaze.nta.gov.tw執照 類別 *必選 總機構所在縣市 執照號碼 業者名稱 統一編號 國內產製/進口業營業項目 執照別 工廠所在地 查詢起迄日期 ~ ...
財政部國庫署 National Treasury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Finance---菸酒製造(進口)許可年費滯納金(及利息)試算
gaze.nta.gov.tw1. 業者於首年繳納許可年費時,應按營業之月數比率繳納;第2年起許可年費應於上年12月31日前繳納之。 2. 業者決議結束菸酒進口業務向財政部(國庫署)繳銷許可執照前,仍應依規定完繳許可費(包含許可費+滯納金+利息),並於同月郵寄(或親送)相關文件到 ...
菸酒管理業務 - 財政部國庫署 National Treasury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Finance
www.nta.gov.tw本署為財政部之直屬機關,職司國庫收支及管理有關事項,並辦理菸酒管理、公益彩券、地方財政管理及公股管理相關業務,在國家施政推動上扮演重要積極角色
財政部:訂定「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 中央社訊息平台
www.cna.com.tw(中央社訊息服務20141229 18:04:18)菸酒管理法於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依據該法第10條、第14條、第16條及第19條授權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就有關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許可及核發許可執照之程序、應檢附之文件
菸酒管理法 - 財政部-英譯法規中文內容(外部版)
law-out.mof.gov.tw為健全菸酒管理,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 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財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 條. 本法所稱菸,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 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製品。 前項所稱菸草,指得自茄科菸草屬中,含菸鹼之 ...
申請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作業流程(已成立之公司適用) - 財政部國庫署
www.nta.gov.tw填寫「菸酒進口業者許可設立申請書」及聲明書,. 勾選「核發許可執照」,並繳納證照費2,000 元及許. 可費6,000 元(第1 年應按營業之實際月數比率繳. 納,核照當月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