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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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www.ncc.gov.tw九、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指第四款以外之第二類電信事業業務。 十、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指經營者以租用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路,並設置節點構成網路,以提供用戶作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間通信之服務。 十一、批發轉售服務:指經營者未租用電信事業之電路或頻寬,以批發方式承購或承租電信事業之 ...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六條之一修正條文對照表
www.ncc.gov.twE.164 用戶號碼所. 提供之網路電話服. 務。 九、第二類電信事業一. 般業務:指第四款. 以外之第二類電信. 事業業務。 十、公司內部網路通信. 服務:指經營者以. 租用第一類電信事. 業之電路,並設置. 節點構成網路,以. 提供用戶作公司之. 內部單位、分公. 司、分支機構及其. 關係企業間通信之. 服務。 十一、批發轉售服務:. 指經營者未租用.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www.ncc.gov.tw第一條本規則依電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之。 第二條本規則 用詞定義如下:. 一、經營者: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執照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者。 二、用戶:指與經營者訂定契約,使用該經營者提供之通信服務者。 三、使用者:指 用戶及其他使用經營者提供之通信服務者。 四、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指經營 語音 ...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law.moj.gov.tw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www.ncc.gov.tw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規則依電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條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經營者: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執照經營第二類 電信事業者。 二、用戶:指與經營者訂定契約,使用該經營者提供之通信服務者。 三、 使用者:指用戶及其他使用經營者提供之通信服務者。 四、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 指 ...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www.ncc.gov.tw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鑑於詐騙集團利用電話詐騙民眾已為 嚴重之社會問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營造健全之通訊環境,基於電信法第一條保障 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之立法意旨,爰要求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既有系統審驗及 增訂國內發話國內受話之話務,其話務不得繞出國境之原則,以確保通訊品質,並 ...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www.ncc.gov.tw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八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861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二十一條 ... 經營者應於第一類電信事業 經營者依據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實施號碼可攜服務之日起,採適當方式提供通信服務至受信攜碼用戶 ...
申請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應行注意事項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www.ncc.gov.tw通傳通訊字第10341030150號令.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審查 申請第二類電信事業之經營,依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 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第二類電信事業業務類別、營業項目定義及說明詳附表。 三、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申請暨審查作業流程詳附件一,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 ...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修正條文
www.ncc.gov.tw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修正條文. 第二十七條經營者對於調查或蒐集 證據,並依法律程序查詢電信之. 有無及其內容者,應提供之。 前項電信內容之監察 事項,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辦理之。 經營者對於第一項電信通信紀錄應至少保存 期間如下:. 一、語音單純轉售服務通信紀錄應保存六個月。 二、網路電話服務通信 紀錄 ...
預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條、第16條之1修正草案-眾開講 ...
join.gov.tw2017年1月20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中華民國106 年1 月13 日通傳平臺字第10541048710 號. 主旨:預告修正「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六條之一草案。 依據:行政 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十七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