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圓冷飲店-澎湖縣馬公市民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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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37666674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顏彩碧

出資額(元):1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長安里民福路3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長安里民福路3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長安里民福路3號1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3年10月29日 (西元2014-10-29)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4年05月22日 (西元2015-05-22)

方圓冷飲店經營業務項目

飲酒店: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

冰果店、冷(熱)飲店: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使用。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建築物使用執照尚未變更成視聽歌唱場前,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卡拉OK),如有違反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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